作為采購人員,我們經常會聽到“戰略供應商”這個名字,企業內部也動不動的輸出帶這種字眼的各種資料,對戰略供應商的概念有濫用之嫌。那么何為戰略供應商,什么樣的供應商才能被稱為戰略供應商?下面我們就詳細的討論一下。
何為戰略供應商
戰略供應商是指公司戰略發展所必需的少數幾家供應商。有幾個關鍵詞:發展、必須、少數。站在企業發展的角度來看,隨著產品競爭加劇,分工越來越細,供應商的業績對企業的影響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
傳統的供應關系已不再適應競爭加劇、需求日新月異的環境,這樣一來,企業為了實現低成本、高質量、快速反應,必須要整合外部關鍵資源。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對于傳統制造業,未來的競爭,就是供應商的競爭。選擇緊密合作供應商的過程,就是戰略供應商管理的基本概念。
戰略供應商的選擇
我國大部分企業,在評價和選擇戰略供應商時存在較多問題。比如說,第一、選擇戰略供應商時,個人主觀的成分過多,有時采購一廂情愿,往往根據供應商所供產品的價值高低確定是否戰略供應商,或者根據產品的重要程度,或者根據供應商的知名度等等,這些都是不科學的。第二、戰略供應商選擇的標準不全面,選擇標準多集中在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價格、交貨準時性等方面,不能對供應商做出全面、具體、客觀的評價。第三、供應商關系管理在中國還處于初級階段,但隨著競爭的加劇,不穩定的供應商關系給企業帶來的經營風險也越來越大。實踐證明,通過合理選擇戰略供應商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互幫互助、共同發展,同時優化資源配置,提升買賣雙方的競爭優勢,降低營運風險。
那么到底該如何選擇呢?需要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三觀一致
在供需合作關系上,雙方的“三觀”需要一致,對行業的發展、對產品的定位能夠有共同的目標,有共同的愿景。
2、門當戶對 中國自古以來講究“門當戶對”,不僅僅在婚姻關系上,在合作關系上尤其如此。雙方要互相尊重,沒有誰看不起誰。對于有些發展中的企業,一味追求行業一流供應商合作,不但要付出高出常規的成本,并且在合作中,處處妥協讓步,一旦合作上,將面臨無休止的“麻煩”。同時也存在“熱臉貼著冷屁股”的可能性。
3、共同提升 在運營管理上,供需雙方有共同的標準和機制,這樣在做供應商改善輔導時,輔導工作的成效才可體現。而不是簡單的供貨關系,你走你的高速公路,我走我的鄉村小道,這樣勢必差距越來越大。
4、同甘共苦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甚至雙方互為持股,成為共同成長的利益捆綁體。掙錢的時候,能夠共同富裕,不掙錢的時候,能夠攜手堅持。
5、簽訂契約
雙方的合作不管怎樣,但是都是以利益為前提的,所以合同或者協議的約束就非常有必要,雙方一定要簽訂戰略合作的相關合同或協議。
戰略供應商的數量要控制。一般來講,戰略供應商的數量不宜過多,占比不超過總供應商數量的6%-8%左右。比如供應商數量在200家以內的企業,戰略供應商數量不宜超過20家)。
戰略供應商的日常管理,不僅僅是進行商務談判,更多從產品設計,服務支持,金融支持等多方面互動。
戰略供應商之間要互助,信任,支持。這一點非常重要,日系企業做的比較好。
達成戰略合作關系,喊口號容易,實施起來還是有很大難度。雙方的合作不僅僅是一份采購合同,更多的是多維度的配合,這樣才能共同成長,共同進步,共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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