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會工作也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為了更好地發揮工會作用,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我們制定了2017年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和在工作實踐中使用工會經費的職工。
二、經費支出范圍
1. 工會組織的日常活動經費。包括工會組織舉辦會議、培訓、調研、檢查、維護權益等活動所需的經費。
2. 工會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所需的經費。包括為職工繳納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法律服務等活動所需的經費。
3. 工會組織購買職工福利所需的經費。包括為職工購買生日禮物、節假日福利、職工福利基金等所需的經費。
4. 工會組織承擔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項目所需的經費。
5. 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和技能提升所需的經費。
6. 工會組織參加職工運動會、文化節、旅游等活動所需的經費。
三、經費管理
1. 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經費,不得虛報、冒領、截留、侵占經費。
2.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預算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預算,合理安排工會經費的支出。
3.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工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上級工會的監督和檢查。
四、其他規定
1. 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監督,對虛報、冒領、侵占經費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2.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工會經費用于工會組織的日常工作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
2017年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實施,為工會工作提供了更加規范和合理的保障,有助于更好地發揮工會作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相信,在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的共同努力下,工會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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