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高位推動。市委成立了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指導委員會,將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工作作為縣鎮村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書記項目”,納入鎮村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壓緊壓實“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市委組織部向相關市直單位負責人、村黨組織書記、駐村第一書記發放專業書籍1000余本,在全市營造推進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濃厚氛圍。
強化督導指導。組建市鎮工作專班21個,從方案、辦法、細則、要點等方面出臺“四個一”舉措,從項目風險防控、采購實施、監督制約、內控管理機制方面形成“四機制”保障政策文件, 實行“每月一會商、每季度一通報、每半年一觀摩、全年一總結”工作運行模式,形成縣鎮村三級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規范運營管理。由市紀委監委牽頭將黨組織領辦合作社經營納入全市村級“兩個計劃”管理,建立了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收款收據、代理記賬和財務審計“三統一”財務機制,進一步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制定《無為市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承接公益性項目申報流程圖》,簡化鎮村與主管部門直接對接審批的程序,由市合作社專班統一匯總后分類與市直主管部門對接,確保合作社涉農項目對接順暢和運營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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