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余寶珠
東莞村(社區)停車收費引發廣泛關注,未來如何規范管理將有新指引。記者2月23日從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東莞市正式印發《東莞市村(社區)停車規范管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市有關部門、屬地和村(社區)職責,對組織實施流程、村(社區)停車管理運營要求、收費服務的管理要求、村(社區)停車秩序規范要求以及如何營造良好的社會停車管理氛圍等方面作出明確。
優化停車資源供給
目前,東莞市各鎮已開展本級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但未落實與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效銜接,對村(社區)停車設施統籌規劃考慮不足,存在規劃設計不夠科學、發展方向不明確等問題,導致村(社區)停車設施建設缺乏工作統籌和合理布局。
因此,《指導意見》提出,鎮街(園區)要統籌村(社區)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納入轄區內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實施;村(社區)應圍繞美麗鄉村建設,因村制宜、分類施策,結合屬地停車供需結構和資源情況,科學布局、優化提供公共停車場、立體停車庫、路內停車位和共享停車位等四種停車資源,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鼓勵村(社區)利用經濟效益低下或閑置的集體建設用地、不具備供地條件的集體建設用地,以及待建土地、邊角空閑土地以及閑置物業等,利用改建新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停車泊位供應。
嚴格組織實施流程
《指導意見》明確了村(社區)開展停車規范管理的實施流程,主要包括編制管理方案、屬地鎮街(園區)組織有關部門對方案開展評估審核、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表決公示、停車設施組織建設驗收及項目信息登記等流程。明確村(社區)可以根據基層自治和社會治理需要,科學劃分功能區,分區實行車輛圍合式集約化管理。
通過明確實施流程,一方面提高了組織實施效率,使有計劃開展停車規范管理的村(社區)有規可依、有序進行;另一方面通過規范意見征集及表決程序,保障村(社區)開展轄區停車規范管理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協商落到實處。
規范運營管理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村(社區)可實施物業管理模式,采取自主組織或者對外發包的方式實施停車管理,并明確對外發包停車項目的有關操作要求。要求配備足夠的停車服務管理人員,原則上每100個停車泊位配備不少于1名停車協管人員。同時,村(社區)停車設施應統一標志標識,配建停車服務設施設備。村(社區)停車管理系統原則上應具備車牌識別、收費管理、車位感知、場內誘導等功能。停車設施有關信息數據必須接入市智慧停車云平臺、市政務數據大腦及市公安視頻云平臺等,加強停車動態信息數據的互聯共享。
強化收費服務管理
對于市民群眾關注的收費問題,《指導意見》進行了規范,提出村(社區)應按照轄區內停車設施類型,根據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需求,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費標準并做好明碼標價工作,村(社區)也可結合當地實際,申請突破政府指導價,執行差異化收費標準。鼓勵村(社區)制定不分對象、標準統一的收費政策,要求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標準,確保停車收費與管理服務并重,提供匹配的停車位和相應的管理服務。明確車輛停放服務收費使用范圍,要求加強村(社區)停車收費的監督檢查,以及停車集體收益管理使用的監督。
加強停車秩序執法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公安交警制定執法指引,加強對村(社區)內違法停車行為的監督管理和執法;鎮街(園區)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定期開展停車秩序聯合整治,加大違法停車執法力度和覆蓋面,嚴格依法查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
《指導意見》提出,將規范停車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建立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協商機制,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引導群眾共管共治,促進社區和諧穩定。同時要求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和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分類分步培育停車設施先行示范項目,2022年打造不少于3個停車規范管理示范村(社區)。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朱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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