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李必偉公示
為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經閩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閩侯縣村民委員會現將李必偉等人的公示如下:
一、候選人信息
李必偉,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初中學歷,現任閩侯縣某村民小組村民代表。
二、候選人資格
1.候選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在閩侯縣居住;
(3)年齡一般在18歲以上;
(4)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任職條件;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6)擁護憲法和法律;
(7)熱心為村民服務。
2.候選人在當選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履行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2)尊重村民的意見,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
(3)關心和支持村民的工作,積極幫助村民解決問題;
(4)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5)不得在村民面前詆毀、誹謗或者誣告他人。
3.候選人在選舉過程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干擾、破壞選舉活動;
(2)不得侵犯村民的合法權益;
(3)不得泄露候選人的個人信息;
(4)不得以任何形式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三、選舉方式
本次選舉采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候選人獲得候選人資格后,需要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候選人,并在村民會議上進行投票選舉。
四、選舉時間
本次選舉時間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候選人候選人獲得候選人資格后,需要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候選人,并在村民會議上進行投票選舉。
五、選舉結果
根據選舉結果,李必偉當選閩侯縣某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成員。
以上就是閩侯縣李必偉公示的內容,希望本次選舉能夠順利進行,為建設法治閩侯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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