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貴州工會經費管理,保障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貴州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貴州工會決定發布貴州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貴州工會經費管理,保障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貴州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貴州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第二條 貴州工會經費是指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工會活動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會費、活動經費、通訊經費、培訓經費等。
第三條 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費預算、開支、審批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標準使用工會經費。
第四條 貴州工會經費實行公開、透明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虛報工會經費。
第二章 會費
第五條 會員參加工會活動,應當按時繳納會費。會費的標準由貴州工會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六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方式、時間和辦法,由貴州工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七條 會員應當自覺履行繳納會費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會員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會員因特殊情況需要減免會費的,應當由本人向貴州工會申請,經貴州工會批準后方可減免。
第九條 會員的會費繳納期限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第十條 貴州工會應當定期對會員的會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會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會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條 貴州工會應當定期公布會員會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三章 活動經費
第十二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活動經費的開支。
第十三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經費的開支,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標準進行審批,并定期進行審計。
第十四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經費的開支,應當由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進行結算,并直接支付給活動組織者。
第十五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經費的開支,應當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四章 通訊經費
第十六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進行通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通訊經費的開支。
第十七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進行通訊經費的開支,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標準進行審批,并定期進行審計。
第十八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進行通訊經費的開支,應當由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進行結算,并直接支付給通訊服務提供商。
第十四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進行通訊經費的開支,應當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五章 培訓經費
第十七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培訓,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培訓經費的開支。
第十八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培訓經費的開支,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標準進行審批,并定期進行審計。
第十四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培訓經費的開支,應當由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進行結算,并直接支付給培訓服務提供商。
第十五條 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各種培訓經費的開支,應當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對工會經費的管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
第十八條 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對工會經費的監督,確保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條 貴州工會經費管理單位應當定期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會費、活動經費、通訊經費、培訓經費等進行檢查,確保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虛報工會經費。
第七章 結論
貴州工會經費管理辦法是貴州工會組織會員參加工會活動、管理工會經費的重要法律文件,應當嚴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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