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少數人對抓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規范化存在畏難情緒,認為非公經濟底子薄,小個專企業多,黨員人數少,人員不固定且流動快,抓黨建規范化建設難度大。少數企業主不理解,不支持,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只關心企業生產經營和市場營銷,擔心抓黨建會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決策。
二是工作進展不平衡。從當前情況看,規模較大的企業要好于小微企業,單獨建的支部要好于聯合建的支部,掛靠城鎮社區管理的要好于掛靠農村管理的。特別是個別企業在成立之初,均能按照“六有”抓支部建設,但隨著人員流動,出現有陣地無黨員的現象,黨組織基本處于“停擺”狀態,規范化建設根本無從抓起。
三是作用發揮不明顯。少數黨組織仍沒有將黨建工作與企業發展、社會效益結合起來;有的黨組織書記存在“雇傭”思想,認為自己是“打工”的,往往看企業主臉色行事,不能理直氣壯抓黨建,難以在職工群眾中產生影響,不能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引領企業發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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