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募眾籌平臺是一個實現夢想的平臺,發起人可以在聚募眾籌平臺上發起創新項目的籌款需求,并承諾提供不同形式的回報給支持創新項目的支持者。
發起者需要在聚募眾籌官方平臺www.dreammove.cn上點擊右上角的“發起夢想”,然后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項目的情況,工作人員在看到項目介紹后會在審核后聯系發起者。
為保護支持者的合法權益,規范發起人的行為,維護眾籌平臺秩序,特擬定本協議。
第一條 簽約主體
本協議由聚募網(www.dreammove.cn)所有者杭州募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為“聚募”)與登錄、使用聚募眾籌平臺的項目發起人(以下簡稱 “發起人”)共同遵守。
第二條 協議生效和適用范圍
1、本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以及聚募網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規則、操作流程。所有規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發起人通過網絡頁面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包括修訂后的各項協議、規則和流程)的全部內容。
2、當發起人在聚募眾籌平臺發起項目時,即表示同意與聚募達成協議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
3、聚募有權根據需要不時修改本協議或各類規則、操作流程,如本協議有任何變更,聚募將在網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且無需征得發起人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協議及規則一經公示即生效,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如發起人繼續登錄或使用聚募眾籌平臺的,即視為已閱讀并接受修改后的協議。
4、發起人應該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并履行義務。如不能接受本協議的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接受修訂后的協議及各類規則,則應立即停止使用聚募眾籌平臺提供的服務。如發起人繼續使用服務,則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協議及各類規則的約束。
第三條 項目內容規范
1、在聚募眾籌平臺上發起的項目應為具有創新性質且具有可執行性的項目,且項目目標須是明確、具體、可衡量的,如制作一個實物產品、拍一部微電影或完成一件藝術創作等。
2、項目的內容必須包含“我想要做什么事情”、“項目風險”、“項目回報”、“為什么需要支持”等信息。
3、項目內容及發起人上傳的相關項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等)須為發起人原創,如非發起人原創,則發起人應已獲得權利人的相應授權,且權利人允許發起人轉授權給聚募及聚募的關聯公司在聚募網站及聚募關聯公司的其他官方網站及線下媒體出于宣傳聚募眾籌平臺的目的而進行永久的免費宣傳、推廣、使用。
4、項目中不允許對已經完成生產的商品進行銷售,公益相關項目除外。
5、不允許在無實質項目內容的情況下純粹為公益組織發起募捐。
6、項目內容須符合法律法規及聚募網站的相關規定;聚募眾籌平臺有權對項目提出特殊要求。
7、以下項目內容或相關項目信息不允許在本平臺發布:
1)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違禁品,如毒品、槍支彈藥及管制刀具相關;
2)色情、賭博、暴力、恐怖、反動、政治與宗教相關;
3)其他國家法律規定和聚募網規定的禁限售等違禁品信息。
8、聚募眾籌平臺對項目的審核僅針對項目的合理性、項目內容與回報的匹配度等進行審核,發起人應保證發起的項目內容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項目回報規范
1、項目回報必須與項目具有關聯性。回報應為項目進行過程中發起人產出的衍生成果或相關商品,公益相關項目除外;
2、項目回報應當明確、具體;
3、實物類回報不得是具有較高收貨風險的商品。
4、項目回報產品在聚募眾籌平臺設置的最高單價應低于項目成功結束后二個月內的產品市場售價,否則應將售價差額發還支持者。
5、項目回報量產后,應最先發放給聚募眾籌平臺支持該項目的支持者。否則將視為發起人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及罰金。
第五條 發起人資格
1、項目發起人應為聚募眾籌平臺的注冊用戶,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協議。
2、發起人可以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如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應為年滿18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且為中國公民,或能提供長期在中國居住證明的非中國公民。如項目發起人未滿18周歲,應由其監護人代為履行本協議權利和義務。如發起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則應是在中國境內合法成立、注冊可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實體。
3、發起人在發起項目前,應在線完成必要的身份認證和資質認證,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護照、學歷證明等的實名認證。發起人在發起項目時同意并授權聚募眾籌平臺公示認證信息。
4、發起人應按照聚募的要求開立賬戶,以接收支持者的支持款。
5、如發起人申請發起的項目為帶有公益性質的項目,則發起人應是合法成立的公益組織或與合法成立的公益組織共同發起項目。
6、聚募眾籌平臺將根據申請發起的項目類型不同,對發起人需要滿足的其他資格進行限定和要求。
第六條 發起人行為規范
1、項目審核通過后,發起人除可修改項目啟動時間外,不得編輯、修改其他項目內容。
2、項目籌款成功前,發起人如因故需取消項目的,需向聚募眾籌平臺提交取消申請,聚募眾籌平臺審核通過后項目取消,所有籌集到的款項由系統退回給支持者。
3、項目籌款成功后,發起人應嚴格按照項目計劃執行,并在項目計劃執行過程中積極與支持者互動。
4、項目籌款成功后,如項目因故可能產生延期或無法按原定項目計劃執行的,發起人應及時通過聚募眾籌平臺及其他途徑告知支持者。
5、發起人應按照承諾發放項目回報(項目衍生成果及/或相關商品),發放的項目回報應無質量或權利瑕疵,如因項目回報發生糾紛,聚募有權協助支持者要求發起人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發起人在項目回報日前未完成回報,且無合理理由的,視為項目延期。項目延期15天(含)以上的,視為項目失敗。聚募眾籌平臺有權通過系統直接向未確認收貨的支持者退還支持款;發起人應當將支持款返還聚募眾籌平臺。
7、項目籌款成功后,因任何主觀因素或客觀因素導致項目最終無法完成的,發起人應及時通過聚募眾籌平臺及其他途徑告知支持者,并向支持者退還項目支持款。
8、公益相關項目發起人應在完成項目后的合理時間內上傳籌款項用于公益用途的相關憑證。
9、發起人應提交真實、準確的項目信息(項目信息如有任何更新,應及時向聚募眾籌平臺提交更新后的信息),并自主上傳、發布項目。發起人應妥善保管聚募眾籌平臺的賬號和密碼,任何情況下發起人須對在該賬號下發生的所有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發布信息、上傳圖片或視頻、網上點擊同意或提交各類規則協議等)承擔法律責任。
10、發起人應自行承擔準備或發布、完成項目而發生的費用,自行繳納因從事本協議項下行為而產生的相應稅款。
11、發起人了解并同意,不得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行為,包含但不限于不得自行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發起人的賬號通過聚募眾籌平臺從事與下述相關的行為或發布與下述相關的信息:
1)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合法權利,或違反任何法律或合同的;
2)發起人的行為或項目信息是虛假的、誤導性的、不準確的;
3)發起人的行為或項目信息涉嫌非法、威脅、辱罵、騷擾、誹謗、中傷、欺騙、欺詐、侵權、淫穢、冒犯、褻瀆或侵犯他人隱私的;
4)未經接收方允許而向接收方發布任何郵件、宣傳材料或廣告信息;
5)進行任何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故意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干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的行為。
12、對于發起人通過聚募眾籌平臺發布的涉嫌違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利或違反本協議的信息,聚募有權依據聚募的判斷不經通知發起人即予以修改、編輯、刪除等。
13、發起人違反上述行為規范對任意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發起人均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并應確保聚募免于因此產生損失或增加費用。
第七條 支持款交付及平臺使用費
1、聚募眾籌平臺對支持款的交付及平臺使用費的收取均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收付。
2、發起人使用聚募眾籌平臺服務,聚募將向發起人收取募集總金額3%的平臺服務費。發起人與聚募另有約定的除外。
3、籌款成功后聚募眾籌平臺將在3個工作日內將募集總金額扣除平臺服務費后剩余款項的70%交付給發起人,并預留余下的30%作為確保項目成功并保證支持者獲得回報的保證金,在項目成功無糾紛且所有支持者得到承諾回報的情況下,聚募將把這部分款項交付給發起人。發起人與聚募另有約定的除外。
4、根據市場與技術的發展,聚募保留變更保證金及服務費比例的權利。在變更前,聚募將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發起人變更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在聚募網站上公示。發起人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接受,如果發起人選擇拒絕的,應立即停止使用聚募眾籌平臺的服務;發起人繼續使用聚募眾籌平臺的,即視為發起人同意聚募的費用變更。變更后的收費比例對已經發布的項目無溯及力。
第八條 糾紛處理
1、虛擬類回報不支持退換貨,也不支持退款,如有發貨錯誤、漏發或支持者收到的虛擬類回報存在質量問題的,發起人應在七日內免費予以重發或補發。
2、實物類回報如有錯發、漏發的,發起人應在七日內免費予以重發或補發,發起人無法重發或補發的,應退相應款項給支持者。
3、項目回報有質量問題的,應參照國家相關售后政策進行處理。
4、發起人怠于處理糾紛或處理糾紛不符合聚募相關規定的,聚募眾籌平臺有權利用預留的30%保證金處理支持者糾紛。如30%保證金不足以處理糾紛,發起人有義務向聚募支付處理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第九條 違規處理
1、對于違反本協議或聚募網站規則的發起人,聚募有權進行違規處理,涉及罰款的可以從30%保證金中扣除。
2、如發起人在籌款時間截止前非因客觀因素主動取消項目的,則發起人在一個月內不得再次發起項目。
3、如發起人在項目籌款成功后、發放回報前,非因客觀因素宣布項目失敗或因項目延期而被認定為項目失敗的,則發起人在三個月內不得再次發起項目,但如發起人將支持者所支付的首付款全部退回的,可以不受再次發起項目的時間限制。
4、聚募有權對發起人是否涉嫌違規做出單方認定,并根據單方認定結果中止、終止對發起人的使用許可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5、如發起人嚴重違反本協議、聚募網站規則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將被清退出聚募眾籌平臺,涉嫌犯罪的聚募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發起人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或者本協議之約定,使聚募及/或聚募的關聯公司遭受任何損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發起人應當賠償聚募因此遭受的損失及/或發生的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等。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于本協議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訴訟、糾紛、索賠、處罰等的,違約方應負責解決,使另一方發生任何費用、額外責任或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如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時限內停止違約行為,要求其消除影響。如違約方未能按時停止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如因聚募自身原因造成發起人的損失,聚募向發起人承擔的最大總體責任和賠償限額不應超過在本協議項下聚募已向發起人收取的服務費總額(如有) 。
3、對于發起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聚募有權從30%保證金中扣除不予返還。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發起人承諾通過聚募眾籌平臺發布、上傳的所有內容擁有合法權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權、隱私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合法權利及其他合同權利。
2、發起人通過聚募眾籌平臺發布、上傳的任何內容,發起人授予聚募及其關聯公司非獨家的、可轉授權的、不可撤銷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費的許可使用權利,并可對上述內容進行修改、改寫、改編、發行、翻譯、創造衍生性內容及/或可以將前述部分或全部內容加以傳播、表演、展示,及/或可以將前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放入任何現在已知和未來開發出的以任何形式、媒體或科技承載的作品當中。
3、聚募眾籌平臺向發起人提供的服務含有受到相關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的專有保密資料或信息,亦可能受到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相關法律的保護。未經聚募或相關權利人書面授權,發起人不得修改、出售、傳播部分或全部該等信息,或加以制作衍生服務或軟件,或通過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組譯及其他方式破譯原代碼。
第十二條 協議終止及爭議解決
1、在下列情況下,聚募可以隨時無須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地全部或部分暫停、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或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直至解除本協議,且無須征得發起人的同意。
1)發起的項目違反法律法規、監管政策或其他規定;
2)發起的項目將引發或可能引發聚募運營的重大風險;
3)發起的項目存在或可能存在明顯危害支持者利益的風險;
4)因不可歸責于聚募的原因造成項目無法繼續進行或項目回報無法實現的。
2、如發起人在線簽署的《聚募用戶注冊協議》、《聚募眾籌平臺用戶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則本協議將同時終止。
3、因不可歸責于聚募的原因造成協議終止,在協議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發起人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責任。
4、無論本協議因何種原因終止,并不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經籌款成功項目的效力,發起人均應將籌款成功的項目履行完畢,或依照約定或本協議的規定對支持者承擔責任。
5、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所有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聚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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