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項目的健康狀況進余的項目重新分配到有需要的項目。當你將一個本應評定為黃色或紅色的項目報告為綠色時,你就抹殺了企業組織盡早采取行動為即將失敗的項目提供協助的能力,而這幾乎直接給項目判定死刑。
就我個人而言,我從來沒遇到過哪個企業的最高層領導,在發現一個項目被隱瞞實情并報告為綠色,最終導致問題發現得過晚以至于超出預算之后,能夠感到滿意或高興的。他們認為,如果自己早點知道這些項目有可能失敗,就可以早點采取行動來減小損失,不管他們的這個設想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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