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中很多人認為著、編著和編是一個意思,但是著、編著和編對于出版出書來說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從著作方式上來說,可以是著、編著、編等。也就是說著、編著、編之間有一定的關系。
常用的著作方式有:(1) 著:用于創作性文字,即根據自己的見解撰寫的著作;(2) 編著:用于除有自己撰寫的文字外,另有整理他人著作的材料;(3) 編:用于將零散資料或單篇著作匯編成冊;(4) 主編:用于著作編輯或編著工作的主持人;(5) 改編:用于根據某種著作的材料,將其體裁或內容予以改寫;(6) 譯:用于對外文書翻譯成中文或將中文譯成外文;(7) 編譯:用于根據某種外文著作的材料,將其內容予以翻譯并加以改寫;(8) 繪:用于以圖畫為主的著作;(9) 攝:用于攝影作品;(10)書:用于書法等。
一、著作、編著和編的聯系
1、著,可以是“編”而成,更可以是“著、譯著、譯、主編等”。也就是說著作包括很多種著作方式,編著和編都屬于著作方式。作者編寫出版著作,編著或編都可以選擇,但呈現的作品會有不同點。
2、編著,跟編輯是差不多的意思,就是說書里的文字是他整理的,編書是將已經存在的文章,書籍等內容有選擇性地輯在一起,
3、編,是指系統整理已知的資料或前人,他人的成果,如編辭典、教科書等,是簡單的整理整合圖書。相對來說,編著的著作,所代表的含金量,往往比編的著作更高一些。
二、著作、編著和編的區別
1、著作、編著、編都是著作權法確認的創作行為,但獨創性程度和創作結果也有區別的。著作的獨創性最高,產生的是原始作品;編的獨創性最低,產生的是演繹作品;編著則處于二者之間,編雖然是整理前人的成果,但是需按照一定的方針,體例和中心來重新整理歸納,它不是簡單的抄撮,編本身就是一門學問。
2、著是作者本人的學術思想及最新研究成果,提出獨到的觀點或見解。獨創的成果具有科學的繼承性,連續性和學科之間的交叉性和滲透性,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他人的方法,數據和觀點等做參考。
3、編著是在整理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有所發揮。
4、從創作結果上來說,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產生的,作者的創作行為就可以視為“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構成對已有作品的實質性使用,或者包含對已有作品的匯集或改寫成分,作者的創作行為應視為“編著”。凡無獨特見解陳述的書稿,不應判定為編著,自己或多人的作品或別人的作品編輯成書為“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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