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校少年宮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確實做到嚴謹細致、公正透明、勤儉節約,特制定如下規定:
1、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財務制度及財務法規,做到賬實相符。每月應向宮主任及分管主任通報當月的經費收支情況和下一步的經費安排,把好財政收支關。
2、每學年各項費用需求情況匯總后,由宮主任根據當年度財務情況,提出一個預算方案,經宮務會討論通過后,向有關部門通報,再予執行。
3、每學年結束后,分管主任向有關部門報告該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如需調整,由宮主任提出,交宮主任會研究后,再作增減修改。
4、1000元(此數目可根據各校情況確定,以下同)以下的支出由各相關部門提出后,報宮主任同意執行;1000元至5000元的大宗支出,由各相關部門提出后,報宮主任會討論通過后再由宮主任執行。
5、5000元以上的采購、制作、維修等開支,由各相關部門提出,經宮主任會協調,提交宮務會討論通過后再予執行。
6、30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購和小基建項目,在按上述第5條執存時,還須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經批準后方能實施。
7、嚴格報賬制度,各項開支發票須有宮內正式教工兩人簽字后,方可交分管財務校長簽字報銷。
8、超過河南省范圍內的外出,或超過1000元以上的外出(學習、參觀、參加會議、比賽等)須經宮主任會同意后方可外出。
9、教學酬金和行政人員考勤獎發放辦法,每年制定一次,納入學校績效考核,經核準后按實際情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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