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釋義
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特點為: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1)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3)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
納稅策劃理由
我們知道,實行查賬征收的有限公司,一般按照企業利潤的 10%~25%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股東分紅時還要繳納個稅,稅負很高。而個人獨資企業有很大的優勢,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不交企業所得稅,按照生產經營交個人所得稅,按年計征。
計稅依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 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少園區實行的核定應稅所得稅率征收,稅負較低。
征收稅率:適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按照 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籌劃案例分析
(一)案例:上海的李先生為自由職業者,2019 年度為公司提供勞務費 50 萬元
(二)納稅策劃前后涉稅計算比較
(1)策劃前
節稅前:其勞務報酬應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00 * 80% * 40% – 7000= 153000 元(勞動報酬超過 50000 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稅率實際. 上為 40%)
(2)實施策劃
節稅思路:李先生在園區成立個人工作室,可以享受個稅核定征收的優惠政策,并且可以開發票給合作單位,而不必到稅局代開發票,并且需要按勞務報酬繳納個稅。
具體操作:李先生在上海園區成立個人工作室(個獨企業),對外提供勞務服務。合作公司與李先生簽訂50 萬勞務服務合作協議,合作公司將 50 萬款項支付給個獨企業,個獨企業給合作公司開具 50 萬勞務發票。
政策依據:
(1)國發[2000] 16 號:“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其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span>
(2)財稅[2008] 159 號:“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span>
(3) 財稅[2000] 91 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國稅發[2007] 104 號:行業應稅所得率(%) :其他行業 10-30上海奉賢區南華亭經濟園區個人獨資企業優惠政策:
(3)策劃后計算應交稅
則:應交增值稅=500000÷(1 3%)*3%=14563
應交地方附加稅=14563*(7% 396 2%6)*50%=874
應納稅所得額=500000 (1 3%)*10%=48545
應交個人所得稅=48545*10%-1500=3355
總計應交個稅=14563 874 3355-18792 (元)
(4)納稅策劃前后節稅效應對比:策劃前應交個稅為 153000 元,策劃后應交稅為=18792 元,節稅金額=153000-18792=134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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