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原創稿
人民網合肥3月1日電(楊賽君)近日,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科技廳等9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進一步深化財政科研經費改革,切實為科研經費“松綁”,為科研人員“減負”,助力增強全省科技創新策源能力。
《若干措施》從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7個方面,提出了27條改革措施,主要舉措體現在建立健全“五個三”機制上。
“三簡化”。優化預算管理,賦予科研機構、科研人員人、財、物更大自主權和支配權。一是簡化預算編制,將直接費用預算科目從目前的9個以上統一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共3個,同時下放預算調劑權,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二是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管理,財政支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在100萬元以下的可由項目承擔單位出具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報表作為結題依據,取消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三是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對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三擴大”。賦予科研人員經費使用更大自主權,拿出“真金白銀”,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一是擴大間接費用比例,200萬元及以下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40%;2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不超過30%;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的不超過25%;1000 萬元以上的不超過2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二是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三是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賦予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
“三試點”。開展基于誠信、績效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試點,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研究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和創新活力。一是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項目層面,明確在自然科學基金等科技計劃(專項)中相關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在機構層面,明確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創新平臺中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二是在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所屬研究院、評估優秀的“一室一中心”等創新平臺中開展試點,允許從穩定支持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并自主使用。三是開展頂尖領銜科學家支持方式試點,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課題研究、團隊選聘、經費使用等方面充分自主權。
“三規范”。優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讓科研人員從繁瑣的財務管理中解放出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創新上。一是加快經費撥付進度,項目管理部門要在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將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明確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不再收回。二是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讓科研人員集中精力專注科研。三是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允許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住宿費實行包干制,對一些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的科研活動支出,按實際發生額予以報銷。
“三強化”。深化“放管服”政策,在放“活”的基礎上,進一步管“好”,確保科研經費安全使用,切實提高資金績效。一是強化科研項目經費監督檢查,加強審計監督、財會監督與主管部門日常監督的貫通協調,減少過程檢查,推進數據共享和結果互認。二是強化失信行為監管,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在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失信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管理,對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追責和懲戒。三是強化政策落實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確保下放權限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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