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 檔案館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 案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于對檔案的利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適宜檔案保存的庫房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確保檔案的安全;釆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檔 案安全工作機制,加強檔案安全風險管理,提高檔案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釋義】本條是關于檔案館、檔*案機構應當建立管理制度、配置設 施設備、采用先進技術、建立健全檔案安全工作機制的規定。
一、建立科學的檔案管理制度
關于建立科學的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是指檔案收集、整 理、保護、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建立科學的檔案管理制度是檔案館以及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管理檔案的基本要求, 其目的是規范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各級各類檔 案館要按照職責修訂和完善檔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制度,檔案 機構要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本單位的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文件、記錄 和數據的接收、整理、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移交、解密、鑒定銷毀等制度,形成完善的檔案制度管理體系,并根據實踐要求和形勢發展需 要,不斷加以完善。
關于配置適宜設施設備。科學管理制度還要配套完善的硬件設施設備。《關于進一步加強檔案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檔案庫房要配備防 火、防盜、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線、防塵、防污染、防有害生物 等設施設備,安裝監控和門禁設施,并保障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及正常運 行,避免出現設施設備配備不全,或者設施設備不運行或者間斷運行的 情況,影響檔案安全。
《機關檔案管理規定》規定,機關應當按照檔案 信息化要求,建設或配備能夠滿足庫房現代化管理、檔案數字化、電子 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需求的基礎設施設備。智能庫房管理基礎設施設備 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漏水監測、消防報警、安全防范、視頻監控等系 統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 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符合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 少的機關按照有關條件配備基礎設施設備的,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消 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關于先進技術。釆用先進技術能夠有效提升檔案管理能力,最終逐 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本法規定,提高檔案信息化建設水平;國家 鼓勵和支持檔案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在檔案收集、整理、 保護、利用等方面的轉化和應用,推動檔案科技進步;機關、團體、企 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積極推進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全國檔案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初步實現以 信息化為核心的檔案管理現代化。《數字檔案館建設指南》規定,應用 先進技術和相關管理手段,保證數字檔案信息資源的可靠可信和長期可 用,減少數字檔案對軟硬件的依賴性,從而使數字檔案具備傳統檔案所 具有的原始性、憑證性和長期可讀性;軟件開發公司應用先進技術手段 對“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各功能模塊或子系統進行專業深度擴 展、創新開發;具備條件的檔案館采用云計算等先進技術為各立檔單位 提供軟件服務和存儲服務。
關于建立健全檔案安全工作機制。檔案安全工作是檔案工作的底線, 直接關系到檔案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和檔案作用的有效發揮。一些部門和 單位檔案安全意識不強,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仍然存在 檔案信息損毀、失泄密等檔案安全隱患。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檔案安 全工作機制,加強檔案安全風險管理,提高檔案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形 成“人防”“物防” “技防”三位一體的檔案安全工作格局。《關于進一 步加強檔案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全面建成“黨委政府領導、檔案部 門依法監管、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負責”的檔案安全工作機制,各部門各 單位建立起檔案安全責任清晰明確、檔案安全風險治理切實有效、檔案 安全預防控制完備可靠、檔案安全保障健全有力的檔案安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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