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黨的二十大報告“推進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和“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的部署,根據自治區黨委的要求,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區直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寧夏日報記者采訪了區直機關工委負責人。
問:如何加強黨對事業單位的全面領導,切實解決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虛化、弱化、淡化”問題。
答:一是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黨委會議研究和決定單位重大問題,不得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議,不是黨委委員的行政領導人可以列席黨委會議。二是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對“三重一大”事項要充分醞釀、溝通協調,黨組織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形成集體意見后,再提交行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三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切實在選人用人中發揮黨組織的主導作用。對于公開招聘(含人才引進)、重要業務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重大事項,黨組織應當把好政治關。四是堅決糾治理論學習、組織生活、基本制度落實等方面存在重形式輕效果、重留痕輕實績的問題。
問:如何推動黨建業務深度融合,切實解決黨建和業務“兩張皮”問題。
答:一是實施“雙強雙帶”工程,結合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等特點,深入開展“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的先行者”等主題實踐活動,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和推動業務工作高質量發展。二是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創建活動,將品牌創建與提升黨建質量、推動業務發展、強化基礎管理等結合起來,培育、提煉、打造“符合黨建要求、融合業務實際、契合支部特色”的黨支部品牌,以品牌的影響力提升“黨建 業務”的融合力,切實把黨建工作融入業務工作的全過程,滲透到業務工作的各環節。三是實施黨員先鋒引領工程,在科研單位項目組、課題組等建立黨員先鋒隊;在教師黨員中開展“不忘初心、立德樹人”主題教育活動;在公立醫院全面實施“戴黨員徽章、亮黨員身份”行動;在其他窗口單位、服務行業設立黨員先鋒崗、劃分黨員責任區;在有建設項目的單位,推行黨支部(黨小組)建在項目上。四是嚴格落實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各級黨組織按照隸屬關系下考一級,突出日常考核、隨機考核、談話調研,重在解決問題。堅決糾治以有無領導批示、開會發文、臺賬記錄等作為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把考核結果與黨組織“評星定級”“兩優一先”表彰等結合起來。
問:如何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切實解決黨建工作基本制度落實不夠的問題。
答:一是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制度要求,一般以本單位內設機構、所屬二級單位設立黨組織。黨員流動性較大的單位,可以按照項目組、課題組或相應地域為單位建立臨時黨組織。設立黨委的單位一般應當設立紀委,并按照所在單位領導副職配備紀委書記。黨總支、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應當設立紀律檢查委員,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紀檢工作。二是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等,推動在中小學建立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和自治區《關于加強自治區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辦法》,優化公立醫院黨組織設置。三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等基本制度,創新開展符合單位實際和職責任務需求的黨內政治生活,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嚴格執行黨的基層組織任期制度。深化“評星定級”工作。四是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黨員每年集中學習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2個學時。堅持把政治標準作為發展黨員的首要標準,重視在高知識群體、學科帶頭人、青年崗位能手中發展黨員。健全完善黨內關懷幫扶機制。建立新入職黨員紀律教育、新任職黨員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嚴肅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問:如何完善黨建工作供給體系,切實解決黨建工作保障不力問題。
答:一是全面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直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將基層黨組織的活動經費列入行政經費預算。嚴格黨建活動經費管理。二是探索建立保障激勵機制,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比照同級行政管理人員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落實相關待遇。兼職黨務工作人員黨務工作合理計算工作量,納入績效考評,工作業績、研究成果作為職稱評聘的重要內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相應職稱。注重選拔使用有黨務工作經歷的干部。三是加強事業單位黨建活動陣地建設,通過單獨建、聯合建等方式建好黨員學習和活動場所。黨員活動陣地可單獨設置,也可與職工活動室、會議室等統籌規劃、合并建設、一室多用。
問:如何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黨務干部隊伍,切實解決基層黨建人員力量和能力不足問題。
答:一是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一般應當配備1名專職黨委副書記;黨組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分設的,黨員行政主要領導人一般應當擔任黨組織領導職務。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由同一人擔任的,一般應當配備1名專職黨委副書記;黨組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分設的,黨組織書記一般應當兼任行政副職,黨員行政主要領導人一般應當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二是職工人數2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一般應當設置獨立的黨務工作機構。設立黨委的應當配備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立黨總支、黨支部的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黨務工作人員。三是開展黨務干部“三強化四過硬五帶頭”活動,基層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新任職書記一般應當在半年內完成崗位任職培訓。有計劃安排專職黨務干部與行政、業務干部之間進行雙向交流。(寧夏日報記者 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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