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水利局出臺《宣城市水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促進全市水利改革發展。
為保障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辦法》對水利專項資金的管理職責、支持范圍、分配方式、執行管理、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等事項提出了規范要求。
《辦法》明確,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主要用于我市水利規劃及前期、水利工程建設、水利行業管理等方面,根據工作任務、政策傾斜、績效評價等因素分配,鼓勵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方式,加大對農戶、村組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開展項目建設,創新項目投資運營機制。
《辦法》強調,水利專項資金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水利專項資金預算安排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存在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追究相應責任。
【來源: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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