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
近年來,以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
光伏發電模式有哪些
太陽能光伏發電主要有地面集中式光伏發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兩種形式。地面集中式光伏發電是在地面安裝光伏方陣組件發電,目前國內大中型光伏發電站主要采取地面光伏發電方式。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利用現有建筑的采光面安裝光伏材料發電,目前應用較廣泛的是在城市建筑物屋頂安裝光伏材料發電;另有水面漁光互補式光伏發電,主要是利用水塘,在水面上架設光伏板進行發電。
目前還有一種新型光伏發電模式,即將太陽能發電、現代農業種植和養殖、高效農業設施三者高效結合,也被稱為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牧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復合項目。
該模式以農、林、牧、漁為主體,光伏為輔助的格局來發展,要根據農作物、經濟作物等的種植、生長需要,來設計光伏板的間距排布,對凈空采光高度、支架的類型等都有針對性的方案和要求,不能由于光伏板的遮擋、支架系統的阻礙,進而影響農林牧漁等主業的發展和生態環境,最常見的就是光伏農業大棚。作為一種新興的農業形式,當前在農業領域正廣泛應用,也常被用于農村扶貧項目。
上述光伏發電形式中,分布式和水面漁光互補式發電利用的建筑物和水面均無需新供地,而地面光伏發電和復合光伏發電項目涉及供地,在用地管理方面有一定要求。
光伏發電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鹽堿地、沼澤地、沙地、裸土地等。
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規定,光伏發電規劃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農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嚴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的區域發展光伏發電項目。
國土資規[2017]8號
根據上述所列的規定,光伏電站項目涉及的土地類型一般包括建設用地、未利用地(戈壁、荒漠、荒草地等)及農用地中的林地、宜林地等,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
光伏發電占地應通過合法方式取得
因光伏發電具有一定生態修復的效果,可以治理沙漠、戈壁、荒山、沉陷區等土地,實現土地的高效利用,國家鼓勵支持光伏發電項目使用未利用地(戈壁、荒漠、荒草地等),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前提下,一般地面式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允許以租賃等方式取得,補償標準大多是由雙方協商,以自愿為前提,簽訂土地流轉/租賃補償協議,并報當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即可。地面光伏風力發電項目建設如需使用農用地的,除簽訂協議備案外,還應當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而用于鄉村振興扶貧項目的復合光伏發電項目,實際上跟農民有直接關系,可以視同為農業設施,所以政策上參照農業設施來處理。
復合光伏項目只要不影響農用地種植,不改變原有土地性質的用途性質,根據《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規定,“光伏方陣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的,在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的前提下,可不改變原用地性質”,除樁基用地外,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當然,如果必須破壞耕作層硬化路面,還是得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
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按違法用地查處。
光伏企業占用村集體農用地時,如未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租賃流轉協議,影響耕種也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違法占地查處,并通過提起相關訴訟要求返還土地并賠償相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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