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來開展,主要分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
1)安全巡視
項目安全組織機構內各責任人,在項目安全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巡視工作。各責任人對各自區域內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工作點要嚴加檢查,對施工人員作好安全提示,對出現的安全違章行為隨時查處、上報。
2)安全報告
安全管理機構內各責任人,按規定填寫每天的安全報告報項目安全總監,對當天的安全隱患巡視結果提出統計報表,對當天的生產活動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現場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專職安全員編寫每月安全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后報安全總監和上級安全部門。如果現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申報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
3)安全分析會
會同業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開每月的安全分析會,或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形式召開安全分析會,對當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分析,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完成時間,對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預防措施,對安全事故進行分析,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罰意見,對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對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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