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范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日,財政部、工信部修訂印發《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于開展電信普遍服務工作,包括農村和偏遠地區光纖寬帶、移動通信等網絡建設運行維護的資金。
補助資金實施至2025年,重點支持事項包括:行政村、邊疆地區、海島(礁)等地區開展光纖或4G/5G等寬帶網絡建設;對行政村網絡建設項目提供6年運營維護保障,對邊疆、海島(礁)網絡建設項目提供10年運營維護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或重點工作部署與電信普遍服務相關的工作任務,已經從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補助資金支持范圍。
《辦法》提出,原則上按綜合成本的30%予以補助,對邊疆、海島(礁)等重點地區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并按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及時將補助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預算下達至有關省財政廳(局),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管局。年度支持項目要與資金安排相匹配,資金安排不突破預算規模。
工信部負責對電信普遍服務工作執行情況實施監管和項目績效管理。財政部根據工作需要對補助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資金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本文來自【人民網】,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布傳播服務。
ID:jrtt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