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1.1 本程序從項目管理、文檔管理、源程序管理三個方面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明確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具體工作實施辦法。
1.2 本程序是規范項目在公司內部管理過程, 并最終形成公司在項目管理方面的管理規范。
1.3 本程序為項目組提供項目管理培訓基本教材。
2 適用范圍
2.1項目范圍:公司參與的每個項目。
2.2人員范圍:每個項目參與人員。
2.3周期范圍:每個項目周期,包括項目啟動到項目驗收和業主方要求的項目期限。
3 定義
3.1 售前支持組:負責與外部客戶的溝通,及協助內部與產品開發相關事項;
3.2 軟件開發組:負責產品從需求到實現過程中的一系列轉化過程及過程中文檔的編寫;
3.3 軟件測試組:根據軟件開發各階段的規格說明和程序的內部結構而精心設計一批測試用例,并利用這些測試用例運行軟件,發現軟件錯誤,協助提高產品質量;
3.4工程維護組:負責系統維護工作,提供讓客戶滿意的服務。
4 職責
4.1售前支持組:發展新客戶或挖掘潛在新需求,客戶需求的調研與分析,概要/詳細方案的撰寫及評審,工作量的評估與計算(評估后需要與總監溝通),項目進度的跟蹤并與客戶反饋,最終產品的質量審核,以保證客戶對產品的滿意和客戶合作關系的延續。
4.2軟件開發組:需求分析及詳細設計方案的編寫,代碼編寫和測試(白合測試),提交測試報告和割接報告,配合割接上線,控制項目進度等;
4.3軟件測試組:功能測試(黑盒測試)及壓力測試,測試用例和測試報告的審核、匯總,以保證提供優質軟件等;
4.4工程維護組:客戶端系統維護,業務受理指令的配置和測試工作,以及其他客服工作等)
5 程序
5.1 運作流程如下圖:
略
5.2 設計和開發的策劃
搜集信息、建立目標項目,新產品項目來源有如下幾種:
5.2.1 客戶委托;
5.2.2 參考《XX財年產品開發規劃方案》;
5.2.3 商務部、軟件開發部等部門,依據現時需要,臨時提出立項方案。
5.3 立項
5.3.1 項目確立必須以《項目立項申請表》的方式提出,原則上,誰引入項目,誰就提出申請,報部門經理批準后,呈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年度規劃項目由項目管理處代為申請。
5.3.2 申請人必須詳細填寫產品要求、客戶要求以及立項的理由,必要時應另附文件予以支持。提交《項目立項申請表》的同時需編寫《項目財務預算單》,作為立項參考。
5.3.3各評審部門應結合本部門可行性和必要性,對申請人提出項目仔細評估,必要時應組織本部門會議進行討論,最終本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呈公司領導審批。
5.3.4 對一些顯而易見的項目,立項可以采取各評審部門簽署意見的方式進行。任何一個部門若對立項項目有異議,均可通過項目管理處,要求召開評審會議,以決定立項是否可行。
5.4 設計和開發輸入
5.4.1 《項目立項申請表》中“項目介紹”以及“客戶主要要求事項”均應作為設計和開發輸入的組成部分。立項申請人要協助軟件開發工程師,結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合同評審(用戶的要求)和其它要求,形成產品要求說明及產品規格說明書。技術規格書必須提交項目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發行、存檔。
設計輸入的主要內容有:
5.4.1.1 新產品功能和性能要求;
5.4.1.2 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5.4.1.3 有關法規法令和社會要求;
5.4.1.4 用戶對產品的需求(或合同評審的結果);
5.4.1.5 來自過去類似設計有用的信息。
5.4.2 在設計輸入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根據各階段《checklist》及《規范》對項目評審階段內容按順序分內容進行評審,各階段評審委員會成員由項目組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下同),會后填寫《項目評審記錄》,對設計輸入主要內容是否恰當、是否充分進行評審,以確保設計輸入符合規定要求作以記錄。
5.4.3 評審過程中發現不完善的,含糊的或是有矛盾的要求應提出.由項目經理會同相關部門處理解決。
5.5 設計和開發
5.5.1 項目通過審批后,項目經理接到《項目立項申請表》,應對項目進行分解,針對項目內各小組制定項目階段計劃,確定各階段計劃完成時間以及各階段負責人,各小組組長接到項目階段計劃后根據本組綜合實力制定具體進度,確定各細目完成時間及負責人。完成后交項目管理人員統一匯總。
5.5.2 項目計劃制定完成之后,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組相關成員進行項目計劃合理性討論,項目經理根據討論結果進行項目計劃修訂,對于客戶委托開發項目,其最終完成時間不應超過客戶規定的時間,否則應及時向客戶報告,征求客戶同意。
5.5.3項目計劃由項目經理發布,發布完成之后,項目經理及時通知項目組成員了解、確認各自任務,有異議必須及時反饋,并由項目經理進行項目任務調整,之后要求項目經理保存項目當前比較基準其他項目。
5.5.4 項目組成員要定時了解自己的任務情況,定時匯報完成任務情況,提交項目經理確認,以方便任務跟蹤。
5.5.5進度更改應及時提交項目經理確認,項目經理確認后要及時保存新的基準計劃。
5.5.6其計劃時間與實際完成時間僅作為個人業績考評參考,不作為研發過程程序進行強制要求。
5.6 設計和開發評審
5.6.1設置里程碑點,在完成各階段性工作后,應及時向項目管理處反饋,由項目管理處向項目組提出申請,由項目組組織實施評審工作,并由項目管理處填寫《項目評審記錄》。評審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階段工作。
5.6.2 單元測試、集成測試以測試組測試報告為主要依據。測試可能是多次。項目組在評審之前應留出足夠時間給測試組測試。
5.7 設計和開發輸出
5.7.1方案評審階段的輸出
5.7.1.1 《規格說明書》;
5.7.1.2 《設計說明書》;
5.7.2測試報告評審階段的輸出
5.7.2.1 代碼;
5.7.2.2功能測試報告;
5.7.2.3 性能測試報告;
5.7.3 割接報告評審階段的輸出
5.7.3.1 割接報告;
5.7.4 資料發行階段的輸出
5.7.4.1 設計文檔部分
5.7.4.1.1 規格說明書;
5.7.4.1.2 概要設計說明書;
5.7.4.1.3 詳細設計說明書;
5.7.4.1.4 測試報告;
5.7.4.2 上線文檔部分
5.7.4.2.1 維護指南;
5.7.4.2.2 使用手冊;
5.7.4.2.3 割接報告;
5.8 設計驗證
設計驗證由 得出。
5.9 設計確認
設計確認由項目組綜合驗證各個環節信息,最終進行裁定,或由客戶反饋確認信息。
5.10 設計更改
設計驗證后發現設計差錯需要進行更改,項目經理需提出設計更改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6 參考文件
6.1 《編碼規范》
6.2 《工作規范》
7 附錄
7.1 《項目立項申請表》
7.2 《項目成本預算清單》
7.3 《項目評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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