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財訊
8月3日,紹興鏡湖新區開發建設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重點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專戶支付監督有關規定的通知》,其中提到申請使用監管專戶資金應提供資料事宜以及監管專戶資金支付監督的流程事宜,重點對工作要求做了部署。要求重點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專戶余額達不到剩余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的130%,由項目工作專班辦公室將相關情況書面函告人民銀行、銀保監分局、預售資金日常管理行政部門督促整改,并就資金支付管理提出相應措施。(澎湃新聞記者 李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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