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山東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會經費管理,保證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山東省各級工會經費實行專戶儲存、分級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原則。
第三條 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應當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規(guī)定,加強內部控制,保證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四條 各級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一)工會組織日常活動;
(二)工會會員福利待遇;
(三)工會工作費用;
(四)其他與工會工作有關的支出。
第五條 各級工會經費開支標準:
(一)工會組織日常活動,按照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開支標準執(zhí)行;
(二)工會會員福利待遇,按照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開支標準執(zhí)行;
(三)工會工作費用,按照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開支標準執(zhí)行;
(四)其他與工會工作有關的支出,按照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開支標準執(zhí)行。
第六條 各級工會經費應當由工會委員會負責管理,經費收入應當主要用于工會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條 各級工會應當定期審計經費收支,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二章 經費預算
第八條 各級工會應當制定年度經費預算,并向會員公布。
第九條 經費預算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會組織日常活動;
(二)工會會員福利待遇;
(三)工會工作費用;
(四)其他與工會工作有關的支出。
第十條 經費預算應當遵循合理、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
第十一條 各級工會經費預算由工會委員會審查批準,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標準、程序進行支出。
第十二條 各級工會經費預算應當定期審查、調整,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三章 經費支出
第十三條 各級工會經費支出應當遵循民主監(jiān)督的原則,按照預算程序進行。
第十四條 各級工會經費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規(guī)定,按照開支范圍、標準、程序進行。
第十五條 各級工會經費支出應當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
第十六條 各級工會經費支出應當由工會委員會審查批準,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標準、程序進行支出。
第四章 經費監(jiān)督
第七條 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監(jiān)督,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八條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審計制度,定期進行經費審計。
第九條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制度,及時向會員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第十條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收支監(jiān)督機制,對經費收支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一條 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十二條 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監(jiān)督,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第十三條 各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工會負責解釋。
第一章 結束語
山東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是山東省各級工會經費管理的一部重要法律,它明確了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標準、程序,加強了工會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保障了工會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級工會應當認真遵守這部法律,加強對經費的管理,確保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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